河南提出“十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
时间: 2024-05-16 04:38:09 | 作者: 云开平台
为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地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科学、有效、精准实施防控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河南现就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和感染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医疗机构应大力推进患者预约诊疗,实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预约治疗,合理分配患者就诊时间,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升预检分诊能力,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病毒感染临床症状。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的患者,应当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医疗机构应针对疫情中暴露的问题切实补短板、堵漏洞,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并加强管理。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等有关要求。应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有效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患者实施“接诊、筛査、留观、转诊”工作闭环管理;要配置独立的CT等硬件设置,防止因硬件设施配置不规范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交叉感染。要结合实际充实发热门诊医疗、护理人员力量,满足诊疗和救治工作的需求。
医疗机构应加强病区管理,各病区要严格按照核定床位收治患者,床位使用率控制在85%-93%,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过渡病室应单人单间设置,且通风良好,标识明确。要有防护用品穿脱空间,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病区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即刻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的隔离、救治和转诊。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须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所有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各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依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逐渐增强辖区内核酸检验测试能力建设,统筹日常核酸检验测试需求和全员核酸检验测试需要,对各方核酸检验测试力量进行相对有效有序调度,确保日常“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和开展全员核酸检验测试时的检测需求得到一定效果保障。要强化核酸检验测试的机构质量控制,依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室间质评。要适时开展实战演练,优化全员核酸检验测试实施方案,如果出现疫情,迅速调集资源,短期内完成区域内全人群的核酸筛查工作。
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应依据《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其建筑布局、区域划分、区域内房间设置,人物、洁污、医患通道及气流流向等符合传染病防控、感染防控、疫情防控及医院卫生学等要求,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防控要求、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等。应将境外输入和本土散发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及无症状感染的人集中收治于定点医院独立区域的独立病房楼,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同时收治于同一区域或同一病房楼。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病房楼及其所在区域,要与医院内其他区域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物理隔离,新冠肺炎患者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共用相同的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
感染防控专职人员须进入隔离病区开展日常巡查指导工作。要对全员个人防护、环境清洁消毒、医疗废物分类暂存、手卫生执行情况等开展巡查;要对医护人员从事气管插管、吸痰、支气管镜检查、协助俯卧位通气患者翻身等高风险暴露操作时个人防护进行重点指导,避免防护不足或过度防护;医护人员穿脱个人防护用品时,要有感染防控人员在现场或通过监控装置进行监督。
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及时有效地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应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施配备,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逐步加强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为重症;重症患者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开展多学科诊疗,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医疗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四项机制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2021〕80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100个感染防控流程的通知》(豫卫医〔2020〕6号)等要求。医疗机构一把手是本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感染防控工作予以格外的重视,全面掌握感染防控工作各项情况,持续提高管理上的水准。科主任是本科室(部门)感染防控第一责任人,医护人员是感染防控直接责任人,应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强化感染防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染防控底线要求,做到人人担责、人人尽责,全面落实各项感染防控制度、措施和要求,大大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医疗机构要格外的重视和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特别是应针对保洁、保安、护工等特殊群体,统筹予以安排,将其纳入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核算检验测试、健康监测、管理考核等工作中,保障医疗安全。对在隔离病区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保安、后勤(含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保洁以及通勤车辆司机等在内的所有人员,在首次进入隔离病区前均应当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要固定通勤车辆和政府安排的驻地,并实现隔离病区和驻地之间点对点闭环,不得在定点医院安排驻地。
医疗机构应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发热门诊、隔离病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并做好院内交接、转运、暂存及移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等全流程管理,确保安全。
医疗机构应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疫情监管职责,建立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部门)进行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项落实整改措施。将巡查结果纳入科室(部门)及人员的评价考核,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