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入昆人员将集中隔离14天 费用自理

时间: 2024-05-31 07:06:30 |   作者: 云开平台

  3月17日晚,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四场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省外办、昆明市、云南机场集团、昆明海关就3月17日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逐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下称第13号通告)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已累计集中隔离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具有疫情严重国家旅居史的入境入滇人员460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快速蔓延趋势,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持续不断的增加,境外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防范境外输入成为我省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陆林介绍,截至3月17日12:00,全球共有158个国家和地区报告疫情,超过1000例的国家有14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呈现全球大流行态势。我国已经有11个省报告境外输入病例143例。

  陆林表示,我省格外的重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已于3月3日发布了《云南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十条措施》,即指挥部第12号通告,我省是在全国较早发布防范境外输入措施的省份之一。自12号通告发布以来,截至3月16日24时,我省已累计集中隔离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具有疫情严重国家旅居史的入境入滇人员460人。12号通告的发布对前阶段我省防控境外输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境外疫情迅速蔓延,疫情严重国家快速增加,境外输入疫情威胁剧增。省指挥部在12号通告的基础上,3月17日,迅速制定发布《关于逐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通告),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应对境外疫情输入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变化。

  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云南的入境入滇人员将集中隔离观察14天,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组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陆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由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逐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即第13号通告明确要求,对所有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云南的入境入滇人员,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陆林表示,这其中既包括疫情严重国家,也包括非疫情严重国家;既包括外籍人员,也包括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既包括从云南直接入境人员,也包括从国内另外的地方入境后转乘入滇的人员;既包括通过乘坐飞机入滇人员,也包括通过其他交通工具入滇的所有入境入滇人员。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组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陆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将对所有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云南的入境入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同时,将在集中隔离点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提供温馨服务。

  陆林介绍,对境外输入病例(包括确定诊出的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的人)的所有医疗费用支付进行了明确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第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确实有困难的,经认定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照法律和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组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陆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逐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即第13号通告,对由我省入境中转的人员将实行分类管理。

  陆林表示,对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将在全程管控下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测和医学观察。对于从我省入境中转无异常症状的人员,将予以放行,并将情况通报目的地指挥部。如需当日临时住宿次日中转的人员,实施全程转运管控,统一入住指定宾馆,食宿费用自理。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组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陆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宾馆酒店、公司和社区等对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入境入滇人员要全部进行信息登记和报告,要求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陆林表示,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接触史、不按照实际申报健康情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从省外的一些情况去看,我们得知,有些入境人员有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有些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在转机时还通过服用降温药来隐瞒、逃避有关部门监控,这类人对社会危害非常大。这条要求是依法保护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的重要体现和保障。”陆林表示,云南省此前发布的12号通告中已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将继续执行。“13号通告根据新的形势变化有新的要求、继续强化的按新要求执行,12号通告和13号通告共同组成我省防控境外输入的管理要求。”陆林说。

  同时陆林表示,13号通告鼓励广大群众对隐瞒境外旅居史或未按要求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或公安机关举报。

  “云南省境外入滇人员大部分都集中在昆明,请问昆明市在境外入滇人员安置方面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已成为目前疫情防控重中之重的工作。”周红斌表示,为保障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昆明市再次紧锣密鼓安排部署有关境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第13号通告最新精神,昆明市迅速出台了《关于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面对严重的境外疫情防控提出了十项严防输入措施,强调“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昆明的入昆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一律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迅速启动第二批集中安置酒店,3月17日境外会有600余人到昆,根据这个情况,昆明市一直在进行调度,目前已经准备好,在第一批8家安置酒店的基础上,迅速启动了第二批安置酒店。目前昆明市按照6000个房间测算准备,这是第一批和第二批的安置酒店房间数。

  昆明海关提示,出入境人员务必依法准确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所有项目不能漏项、缺项,如有隐瞒或虚假填报,将被依照法律来追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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