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南岸、北岸河堤路增设防撞护栏、隔离栏杆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 2024-09-26 14:41:24 |   作者: 云开平台

  本招标项目渭河南岸、北岸河堤路增设防撞护栏、隔离栏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3〕2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 工程规模:渭河南岸河堤路增设防撞护栏、隔离栏工程:咸阳桥-渭城桥,新建中央隔离护栏;渭河北岸河堤路增设防撞护栏、隔离栏工程:金旭路-上林路,新建中央隔离护栏、新建机非隔离护栏。南岸河堤路新增中央隔离黄金文化护栏(立柱加装反光条)3063m,隔离对向车辆,保障行车安全。北岸河堤路,新增中央隔离黄金文化护栏(立柱加装反光条)2650m,隔离对向车辆,保障行车安全;北侧新增机非隔离黄金文化护栏3524m,保障慢行交通的独立路权,提高道路安全性。

  2.3 项目投资总额:2660.94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约2460.94万元);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渭河南岸、北岸河堤路增设防撞护栏、隔离栏杆工程项目;

  3.1 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 布平台 ”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信息截图或完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5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以“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08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9日18时00分 。

  6.1 请于2023年09月13日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9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09 月25日09 时30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 西省·咸阳市)》(,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公司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有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定要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问题造成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